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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广东省产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试行)--规章制度总则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3-26
广东省产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是华南地区从事产科学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产科学发展的重要基地,也是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为实现实验室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实验室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实现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1. 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是广州医学院。执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开放运行管理方针和政策。
2. 实验室接受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医学院等有关上级组织的领导、督促和检查、拨款以及社会各界的赞助。同时,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
3. 充分发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
4. 实验室对国内外开放,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鼓励和提倡多学科的联合和交叉研究。
5. 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客座及流动人员(包括客座教授、博士后、研究生、临聘人员及临时工等)都必须遵守本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6. 重点实验室接受依托单位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及监督,依托单位为实验室提供后勤服务保证。重点实验室应是依托单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为承担单位的发展多作贡献。
7. 本系列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不完善之处日后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