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对象:
面向国内外各科研院所、大学院校、医疗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来室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开发工作。实验室并可承接外单位委托之有关课题实验,或与外单位合作共同参与研究。
二、开放技术平台:
实验室建立公共技术平台,为实验室各研究课题服务,并对获得开放课题基金及获准进入实验室的合作研究者开放。技术平台配备适当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公共服务区工作人员竞争上岗, 受实验研究部领导。但挂靠课题组同时承担公共服务的技术人员受课题组组长领导。
三、申办手续:
凡有意进入实验室研究(实验)者,先向实验室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课题的材料(包括研究内容、实验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结果等),需使用实验仪器者,提出使用仪器名称,次数(时间)和目的,经实验室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方可进室工作。
申请者也可向实验室申请开放研究基金资助。
四、责任与义务:
凡进入重点实验室工作者,工作期间应服从科室的统一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实验室建设、安全保卫、学术交流和劳动纪律方面享有与我室工作人员同等的责任和义务。
五、仪器使用
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运作。
六、工作待遇:
外单位来我室做实验者的工资奖金等由所在单位支付,我室不负责任何劳动报酬。外单位来我室协助实验者,其所付劳务费用可协商解决。
七、成果分享:
1、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完成的课题,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等归属实验室和申请单位共有,署名单位应加署广东省产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Key Lab for Major Obstetric Diseas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2、自带课题在实验室完成者,成果等实验室排名第二。
3、委托我室人员进行的有关实验,其排名由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八、结题:
1、据课题内容和大小,结合本人申请,由实验室决定在我室工作的时间。实验期满,进行课题小结。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结题或未能达到预期目的者,可申请延期。对提前完成实验任务者可随时申请小结。
2、对在我室工作期间违反实验室规则制度、不服从实验室统一管理者,我室有权中止其实验。凡承担我室资助之课题者同时取消立项和资助,并按课题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凡此类人员以后原则上不再准予入我室工作。
九、收费标准:
在实验室实验者收取一定的仪器耗损和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