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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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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关于接收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如下:(1)二级甲等医院以上选送者或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安排。(2)进修医疗专业者必须是医疗本科毕业临床实践三年以上或医疗大专毕业临床实践五年以上;进修医技专业必须是医技中专以上毕业并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进修护理专业必须是护理中专毕业临床实践三年以上者。(3)进修者必须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提交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母婴技术服务合格证》、《护士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进修申请表》寄来我院,待审批后寄出《进修报到通知》。
        注:1、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医技人员只需提交前两项材料),请务必按要求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2、进修时间不满半年,不予办理进修结业证(进修辅助科室及护理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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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1292198
邮编:510150

附件:进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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