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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论文发表、报销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3-3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论文管理工作,鼓励我院职工撰写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促进与提高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全面落实我院“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特修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论文发表、报销办法》。
一、论文发表 :
        凡需出具院方论文推荐证明的投稿,须经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签署论文投稿承诺书(附件1)并附上论文首页,科研管理科方可出具院方论文推荐证明(附件2)。
二、报销论文版面费的范围:
        1、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
        2、本院在职职工为第一作者或本院在职导师所带研究生以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其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3、论文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详情请查询医院专业网—科研管理栏目—学术交流—期刊查询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4、为鼓励发表教学和护理系列论文,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外,护理系列增加《中华护理教育》、《天津护理》和《中国临床护理》;教学系列增加《中国高等医学教育》、《西北医学教育》和《基础医学教育》。
        5、符合以上条件的发表论文版面费由医院经费报销,发表在其他杂志的论文版面费医院不再予以报销。
三、版面费的报销程序
        论文发表后三个月内凭论文原件、复印件(包括封面、标注主管主办单位页、目录、全文等)以及版面费发票等到科研管理科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后到财务科报销。
四、论文发表和审核等管理工作由科研科负责。
五、本方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注: 1、此办法可根据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而变更。
      2、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科研管理科所有。

 

附件1:论文投稿承诺书.doc

http://www.gy3y.com/Editor/eWebeditor/uploadfile/20111229153103678.doc

附件2:投稿介绍信.doc

http://www.gy3y.com/Editor/eWebeditor/uploadfile/201112291531161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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